游客打卡“网红桥”,意外摔伤谁来担责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3-11-06 13:26) 点击:29 |
近年来,不少景区出现可以站在上面左右摇晃的“网红桥”,项目虽然好玩,却存在不小风险。 网友咨询: 游客打卡“网红桥”,意外摔伤谁来担责? 律师解答: 1、经营者。旅游业经营者应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游客安全须知,做好安全警示工作,定期排查风险隐患,必要时还需配备专业人员在意外发生时及时履行安全救助的义务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2、游客作为成年人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具备一定的生活阅历和日常社会经验,应对“网红桥”的游玩方式注意事项有所了解,应对自身平衡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进行预知评估,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,在娱乐过程中预判不足、处置不当的,自身对事故发生亦有一定过错。 律师补充: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。 损害发生后,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。协商不一致的,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;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,可以分期支付,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。 【法律依据】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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