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是非法行医行为,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3-10-25 13:16) 点击:44 |
非法行医的行为常在我们身边出现,这一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,而且还会危害到患者的身体健康,给患者带来伤害。那么哪些是非法行医行为,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? 网友咨询: 哪些是非法行医行为,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? 律师解答: 1、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擅自执业的。 2、逾期不校验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仍从事诊疗活动的,或者拒不校验的。 3、出卖、转让、出借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。 4、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。 5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。 6、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。 《刑法》第三百三十六条,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造成就诊人死亡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、假节育手术、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造成就诊人死亡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律师解析: 非法行医,即非法从事诊断、治疗、医务护理工作,属于典型的职业犯(不管非法行医的时间多长,只能认定为一罪)。 不符合行医特征的行为,不成立非法行医罪,应视性质与情节认定为其他犯罪: (1)组织、利用会道门、邪教组织、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。 (2)卖假药、劣药或者以行医为名采取非法手段取得他人财物的,认定为诈骗、盗窃、生产、销售假药、生产、销售劣药等罪。 (3)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,没有反复、继续实施的意思,偶然为特定人医治疾病的,不成立非法行医罪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